公部門推動行為改變時,抽獎是常見的誘因設計,例如一段期間內無交通違規紀錄、完成回收登錄或參與健康檢查,即可參加抽獎。這類活動的難處不在獎品本身,而在得獎名單的規模:動輒數千至數萬人,且名單來自系統比對而非現場報名。實體獎品在這個規模下需要地址、物流與保管,數位票券則可透過帶身分驗證的領獎連結公開發布,只有名單上的得獎者能領取。採購端,機關可透過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下單,代辦單位則可使用線上自助採購平台。
近年各級機關陸續推出以行為表現為條件的抽獎活動。常見的形式包括一段期間內無違規紀錄即可參加的交通安全抽獎、完成資源回收登錄的環保抽獎、以及參與篩檢或施打疫苗的健康促進抽獎。設計邏輯都相同:用一個具吸引力的獎品,換取民眾持續配合政策的行為。
這類活動的參與規模通常很大。以縣市層級的交通安全抽獎為例,符合條件的機車駕駛人可能有數萬人,即使抽出的得獎者只有數百到數千名,也已經超過一般行政人力能夠逐一處理的範圍。
對承辦人員來說,困難集中在四個地方。
這類活動的參加資格由系統比對產生,例如監理系統的違規紀錄、回收平台的登錄資料。名單上有身分識別,卻不一定有完整的聯絡方式,更少有郵寄地址。要寄送實體獎品,得先另外蒐集地址,而這一步既耗時,也增加了個資蒐集的範圍與保管責任。
實體獎品需要驗收、入庫、保管與盤點。數量一大,機關往往缺乏合適的存放空間,且在領獎期間內必須有人負責看管。若獎品有保存期限或季節性,風險更高。
得獎名單依規定多半需要公開,但公告之後如何讓本人領到獎品,是另一回事。過去常見作法是請得獎者持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,這對民眾是額外負擔,領取率通常不高;改以寄送,又回到地址問題。若採用線上發送,則要面對一個更直接的疑慮:連結流出去,會不會被不相干的人領走。
活動結束後需要提出發放紀錄,證明獎品確實發給名單上的人。實體發放的簽收單需要整理、掃描、歸檔,未領取的獎品也要說明後續處置。這一段工作量常被低估,卻是決算與審計時最容易被追問的部分。
前一節的四個難題,有三個源自同一件事:獎品是實體的,所以需要地址、需要保管、需要簽收。福利即享券提供紙本小禮卡與電子券兩種交付方式,面額規格相同,差別在交付方式與適用情境。選對形式,這三項成本大部分可以直接消失。
透過手機簡訊或 Email 發送領券通知,得獎者點擊通知中的連結、輸入密碼完成領券,接著選擇要兌換的品牌,並可存入手機錢包。
對大規模抽獎而言,這個形式解決的是最核心的問題:發送對象是活動登錄時已留存的手機號碼或 Email,不需要另外蒐集住址。個資蒐集範圍因此維持在活動原本的範圍內,不會為了寄送而擴大,這對機關的個資盤點與保管責任是實質減輕。
同時,沒有實體物品就沒有驗收、入庫、保管與盤點,也沒有物流費與寄送延誤。發放速度從數週縮短到數日,也更符合機關的減碳與無紙化方向。
關於安全性,建議在活動設計時就把公告與領獎分開處理。得獎名單依規定公開時,採用中獎編號或部分遮蔽姓名的方式;領券通知則個別發送至本人留存的門號或信箱,並需輸入通知內所附密碼才能完成領券。公告與領取管道分離,是降低冒領爭議最直接的作法。
實體小禮卡寄送至指定機關,適合需要頒獎儀式、活動現場交付或正式致意的情境。得獎者掃描小卡背面的 QR Code 開始領券,刮開銀漆取得密碼並完成驗證,之後同樣可選券、存券,於門市出示核銷。
需要留意的是,紙本小禮卡具有價值,收到後至發出前的保管應比照財物處理,並建立造冊與簽收紀錄。這一段作業無法省略,因此不建議用於數千人規模的名單。
實務上常見的配置是分層處理:少數高額得獎者於表揚場合以紙本小禮卡頒發,兼顧儀式感與新聞露出;多數小額得獎者則以電子券發送,省去地址蒐集與物流。
面額也可以跟著分層。100、200、500、1,000 元四種面額可自由搭配,依獎項級距組合,不必為了統一而讓所有獎項使用同一面額。下單時於額外項欄位註明各面額張數與交付方式即可。
採購路徑取決於由誰出面下單,機關自辦與委外代辦適用的方式不同,這一點在規劃初期就該確認,以免預算編了卻卡在採購程序。
機關可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與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平台下單,採購福利即享券。Edenred 宜睿智慧自 2021 年起為共同供應契約廠商,目前服務單位超過兩千四百個。
實際操作是三個步驟: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、搜尋案號 LP5-115007 並確認項次、選擇廠商。項次依採購規模區分,第 11 項次適用單筆總票面金額三百萬元以下,第 12 項次適用三百萬零一元至一千萬元。
下單時需於額外項欄位註明兩件事:各面額需要的張數,面額有 100、200、500、1,000 元四種可自由搭配;以及交付方式,紙本小禮卡或電子券二擇一。若同一次採購需要兩種交付方式,建議先與業務窗口確認拆單或備註方式。
交付方式的選擇可依發放情境判斷。大量名單、需快速發放者適合電子券,免物流與保管風險;需要頒獎儀式或現場致意者則可選紙本小禮卡,收禮人掃描小卡背面 QR Code、刮開銀漆取得密碼即可領券。
共同供應契約的完整採購流程,另可參考學校與公家機關的禮券採購說明。
活動若委由外部單位執行,獎品採購與發放方式依委外契約約定辦理。建議在契約或需求書中明確載明三件事:獎品的交付方式、發送紀錄的提供格式與時限,以及得獎者個資的使用範圍與活動結束後的處理方式。這三項若未事先約定,結案時最容易產生爭議。
採購路徑與適用條件請於規劃階段與業務窗口確認,涉及各機關的採購規定與核銷實務,不宜僅依本文判斷。
數位發放的優點之一是紀錄天生就是結構化的。後台可查詢發送時間、領取狀態與使用情形,這份紀錄可作為發放證明的基礎,取代實體簽收單的整理與歸檔作業。
建議在活動開始前就與主計單位確認需要哪些欄位,例如是否需要逐筆的發送時間、是否需要領取率統計、未領取部分如何說明。事前確認一次,勝過結案時回頭補資料。
行為獎勵抽獎的目的不是把獎品發完,而是讓行為改變。但在多數結案報告裡,能寫的往往只有參加人數與得獎人數,這兩個數字說明不了政策效果。
數位發放至少能補上三項過程資料。
第一是領取率,也就是發出去的票券有多少被實際開啟。這個數字反映的是通知管道與領獎說明是否清楚。領取率偏低時,先檢查公告的位置與說明的寫法,而不是先檢討獎品吸引力。
第二是領取時間分布,多數人在公告後多久完成領取。這可以用來調整下一次的公告時機與提醒節奏,例如是否需要在截止前發送提醒。
第三是兌換偏好,得獎者實際選擇了哪些品牌。這份資料在跨年度規劃時特別有用,能說明不同年齡層或地區的偏好差異,作為下一年度面額與品牌組合的依據。
這三項都不需要另外發問卷,是發放過程自然產生的資料。將它們與政策端的指標並列,例如活動期間的違規件數變化、回收登錄數成長,才構成一份能回答「這筆預算換到什麼」的結案報告。
需要留意的是因果推論的限制。抽獎活動期間的行為改善,未必全數歸因於活動本身,報告中宜說明可能的其他影響因素,避免過度宣稱。
大規模的行為獎勵抽獎,難的從來不是決定送什麼,而是名單規模與行政量能之間的落差:數千名得獎者,卻只有幾位承辦人員。
電子券把地址蒐集、實體保管與簽收歸檔這三段作業一次移除,紙本小禮卡則保留頒獎場合需要的儀式感,兩者可依獎項級距分層使用。採購則透過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辦理,流程與一般財物採購一致。
公部門採購相關問題亦可參考公部門採購說明頁。
機關可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或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平台,搜尋案號 LP5-115007,並確認第 11 項次或第 12 項次。第 11 項次適用單筆總票面金額三百萬元以下,第 12 項次適用三百萬零一元至一千萬元。
於額外項欄位註明兩件事:各面額需要的張數,例如面額 100 元 50 張、500 元 20 張、1,000 元 10 張;以及交付方式,填寫紙本或電子券。填寫完整可加快後續的訂單確認與交付安排。
採用電子券。透過手機簡訊或 Email 發送領券通知至得獎者於活動登錄時留存的聯絡方式,點擊連結並輸入密碼即可完成領券。不需要蒐集住址、不需要實體物流,也不需要安排領獎地點與簽收作業。
建議將公告與領取分開處理。公告採中獎編號或部分遮蔽姓名的方式,領券通知則個別發送至本人留存的門號或信箱,並須輸入通知內所附密碼才能領取。兩個管道分離,可降低他人冒領的可能。
先確認名單中的手機號碼或 Email 是否正確且無重複,這是最常見的原因。確認無誤後仍未收到,可洽 Edenred 客服或業務窗口協助處理領券、選券與存券問題,建議於活動辦法中一併公告聯絡方式。
建議於活動辦法中明訂領獎期限與逾期處理方式,並於結案報告中說明未領取的數量與後續處置。實務作法與票券規則請於採購階段先與業務窗口確認,以免結案時無依據可循。
下單時請於額外項清楚註明交付方式。若同一採購需求包含兩種交付方式,建議先與業務窗口確認拆單或備註方式。